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9月由原内江市税务局分设成立,1998年8月由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垂直管理。
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内设12个科室、2个事业单位和2个直属单位,下设市中区、东兴区、资中县、隆昌县、威远县五个县(区)地税局共71个基层税务所,全系统共有在职干部职工890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对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地方税收宣传、政策咨询和理论研究。
(二)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和基金(附加费)的征收、管理、稽查;根据全省地方税收长远规划和省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及相关年度税收计划,编制下达本区域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办理地方税收及基金(附加费)减免的具体事项。
(三)负责地方税收政策调查研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建议;组织实施本区域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四)负责本区域地方税收会计和税收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掌握本区域地方税收动态。
(五)管理本机关及下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监察、审计和经费等工作;管理下一级地方税务局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
(六)承办上级地方税务局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认真贯彻执行省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对地税工作的指示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为己任,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强化税务稽查,优化税收服务,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地税干部队伍。
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被评为省级佳文明单位,内江市地税系统被评为市级文明行业和市州级文明行业示范系统。2011年12月,内江市地方税务局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